
「匠心共享」計劃
條款及細則
1. 計劃概述
本計劃由佳利工匠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推出。旨在鼓勵現有客戶(推薦人)向親友推介本公司服務。推薦行為必須建立在自願、誠信及符合香港法律的基礎上。
2. 參與者資格與合規要求
• 推薦人: 必須為本公司現有客戶。
• 被推薦人: 必須為全新客戶,且非推薦人之本人、配偶或同住親屬。
• 嚴禁職務關聯推薦: 為符合香港法例第201章《防止賄賂條例》,以下人士禁止參與本計劃,亦不得藉此獲取任何形式的利益:
o 有關大廈之物業管理公司職員、保安、維修人員。
o 業主立案法團之委員、幹事或相關負責人。
o 任何代表業主行使決策權的代理人。
• 披露義務: 推薦人有責任確保其收取的獎賞不構成任何形式的非法回佣。 若推薦人本身具有代理人身份(如物業管理人),其收取的獎賞必須事先獲得其主事人(如業主大會或管理公司)的書面同意及批准。
3. 參與程序
• 被推薦人必須在報價或簽署合約前,主動提供推薦人的專屬資料(姓名及電話)。
• 後補無效: 若合約已簽署或工程已展開後才提出推薦關係,本公司有權拒絕發放獎賞。
4. 獎賞發放與條件
• 最低消費: 服務必須達到「全屋鋁窗服務」(10 幅或以上)之標準,或達到本公司公布之最低消費額。
• 付款確認: 獎賞將於被推薦人完成所有工程並全數繳付尾款後 60 日內發放。
• 形式: 以支票、銀行轉帳或直接於賬單抵扣。所有獎賞記錄將由本公司存檔,以備審計及合規查核之用。
5. 工程特定聲明
• 報價範圍: 獎賞金額不包含在工程報價內。窗邊防水、玻璃更換、搭棚費用等均需另行報價。
• 免責條款: 工程期間需拆除之電器(如冷氣機、抽氣扇),本公司不承擔因拆裝導致的功能影響或損壞責任。
• 法例遵從: 所有工程均須遵守《建築物條例》及《強制驗窗計劃》之要求。
6. 法律管轄與虛假陳述
• 本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。
• 打擊欺詐: 如發現任何以虛假手段(如分拆工程、偽造代理關係)騙取獎賞之行為,本公司將保留追討獎賞及向執法機關(如廉政公署 ICAC)舉報的權利。
7. 私隱聲明
收集之資料僅用於核實身份及獎賞發放。本公司嚴格遵守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。
